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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天然糖更健康

中消协请您警惕“甜蜜杀手”
2000-03-2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一位49岁的中年男子,爱食甜食,认为糖精比糖要便宜,就用西红柿蘸糖精水作为美味小吃,每天食用2—3次,连吃了3天,共摄入糖精钠1.5克。此后两周,他出现口腔出血、便血等症状,送到医院抢救,发现其血小板已降至1.4万/mm3(正常值应在10万/mm3以上)。

1997年加拿大进行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表明: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。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、氯磺酸、邻甲苯胺等化工产品。糖精的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,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,简称糖精钠。其甜度约为蔗糖的450—550倍,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,浓度高了后还会出现苦味。

糖精钠作为有机化工合成产品,是食品的添加剂而不是食品,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,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。由于食用糖精对人体的健康有害无益,西方一些国家对糖精严格规定其使用量不得超过消费食糖总量的5%。按照这一尺度,我国目前全年消费食糖为800万吨,那么使用糖精量应不超过890吨(按糖精甜度是蔗糖甜度的450倍计算)。但是,仅1998年,我国实际内销的糖精量为1.32万吨,超出正常使用量的14倍。到1999年下半年,全国糖业市场上糖精的份额已高达55%—60%!面对糖精的泛滥,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郑重发出警示: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,多食用天然糖,在购买食品和饮料时,仔细阅读商品标签,尽量选择不含糖精的食品,购买有良好信誉的商品;也提醒学生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,坚决抵制校园周边的“三无”小食品和饮料,以利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
利益的驱使加上管理上的漏洞,使我国糖精、甜蜜素等化学合成甜味剂在生产上超量、在食品中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十分严重。1000千克蔗糖的价格约为3000元,同样甜度的糖精仅需60—70元,也就是说,生产同样甜度的食品用糖精只是蔗糖价格的1/46。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国内近百种不同档次、类型的饮料的调查表明,全国范围内含糖精的饮料达55.1%;有23.47%的饮料在生产中使用了糖精却不在标签中标明;特别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市场,含糖精的饮料高达90.91%。目前市场上以健康营养的面目出现的所谓“蛋白糖”之类的甜味剂,经有关部门检测,根本不含一点蛋白,当家“花旦”还是糖精。而且,国家有关部门目前还没有批准生产复合甜味剂,因而,市场上现在流通着的各种复合甜味剂都是非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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